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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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李文 |
处理情况: |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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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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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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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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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7 1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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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你好!请问县公安局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可以邮寄给本人吗?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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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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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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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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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2 2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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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李文:
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平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承担本县辖区内公民申领出入境证件的受理、发证工作。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平昌县邮政分公司在大队办证窗口设有邮政EMS快递点,在办理完护照、港澳通行证后可以直接办理邮寄,费用为23元/件。出国境证件费用标准:护照为160元/证,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为30元/件。
如有疑问,请拨打平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电话0827-6225179咨询。
平昌县公安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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